标准号JC/T 567-2008状态
发布于:2008-06-16
实施于:2008-12-01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波瓦及其脊瓦
标准号:JC/T 567-2008
中国标准分类号:Q14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00.40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业分类:无
崔玉忠、崔琪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水泥科学与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玻璃纤维增强水泥分会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波瓦及其脊瓦的分级、分类、规格与标记、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耐碱玻璃纤维为增强材料,快硬硫铝酸盐水泥或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制成的玻璃纤维增强水泥中波瓦、半波瓦及覆盖屋脊的“人”字形脊瓦。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中波瓦和半波瓦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的屋面、内外墙及轻型符合屋顶的承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