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MH 3145.2-1996状态
发布于:1996-06-28
实施于:1996-08-01
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
标准号:MH 3145.2-1996
中国标准分类号:V55
国际标准分类号:49.100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放行前应完成的工作、放行人员资格和放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港和维修单位。
发布于:1996-06-28
实施于:1996-08-01
标准号:MH 3145.2-1996
中国标准分类号:V55
国际标准分类号:49.100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放行前应完成的工作、放行人员资格和放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港和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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