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L/T 876-2004状态
发布于:2004-03-09
实施于:2004-06-01
带电作业绝缘配合导则
标准号:DL/T 876-2004
中国标准分类号:K47
国际标准分类号:29.240.01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业分类:无
吴维宁、易辉
武汉高压研究所、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在交、直流电力系统进行带电作业时,空气绝缘、组合绝缘以及所使用的工具、装置及设备绝缘的额定耐受电压的选择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系统最高电压大于交流1kV、直流1.5kV的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工作时进行绝缘配合时的指导原则。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场合,即存有严重污秽或带有对绝缘有害的气体、蒸汽、化学、沉积物的场合所进行的带电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