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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5单元:航空器材 第125部分:航空器材验收、储存、发付 (MH/T 3145.12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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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MH/T 3145.125-2003状态

发布于:2003-08-21

实施于:2003-11-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5单元:航空器材 第125部分:航空器材验收、储存、发付

标准号:MH/T 3145.125-2003

中国标准分类号:None

国际标准分类号:None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韦国锋、孙作琪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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