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MH/T 3011.13-2006状态
发布于:2006-12-08
实施于:2007-04-01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标准号:MH/T 3011.13-2006
中国标准分类号:V55
国际标准分类号:49.100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闵运文、徐超群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红色警告标记使用的基本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维修过程中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