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MH/T 3012.4-2008状态
发布于:2008-10-20
实施于:2009-02-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4部分: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标准号:MH/T 3012.4-2008
中国标准分类号:V55
国际标准分类号:49.100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丁学起、徐超群 等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MH/T 3012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机械附件修理厂房设施、设备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的建设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