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A 883-2018状态
发布于:2018-08-24
实施于:2018-09-01
公安单警装备 强光手电
标准号:GA 883-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A94
国际标准分类号:29.140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孙莉莉、高明珠、孙非、王梅、文弋、王斌、王洪柱、张军生、徐涛、赵益健、郑晓军、倪峻峰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卫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保定市公安头盔厂、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兵器装备研究所等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单警装备强光手电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单警装备强光手电产品的生产、检验与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