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20595-2006状态
发布于:2006-10-24
实施于:2008-01-01
标准状态:废止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呼吸或皮肤过敏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0595-2006
废止日期:2014-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呼吸或皮肤过敏》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