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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确定超前指标的一般要求 (GB/T 12366.5-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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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确定超前指标的一般要求 (GB/T 12366.5-1991)

标准号GB/T 12366.5-1991状态

发布于:1991-03-22

实施于:1991-12-01

标准状态:废止

综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确定超前指标的一般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2366.5-1991

废止日期:2004-10-14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20 标准化总则

归口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综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确定超前指标的一般要求》由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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