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21371-2019状态
发布于:2019-10-18
实施于:2020-09-0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1371-2019
全部代替标准:GB/T 21371-2008
中国标准分类号:Q11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0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00 建筑材料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归口单位: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国家标准《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由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