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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1部分: 煤炭生产企业 (GB/T 32151.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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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1部分: 煤炭生产企业 (GB/T 32151.11-2018)

标准号GB/T 32151.11-2018状态

发布于:2018-09-17

实施于:2019-04-01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1部分: 煤炭生产企业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32151.11-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Z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1部分: 煤炭生产企业》由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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