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32151.17-2023状态
发布于:2023-12-28
实施于:2024-07-01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32151.17-2023
标准类别:方法
中国标准分类号:z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13.020 环境保护,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副归口单位: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国家标准《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由606(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深圳市海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质标准化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孙亮 、李永亮 、于胜民 、陈晓露 、李湘 、常靖 、李淼 、翁慧 、李鹏程 、李志海 、贾亦宸 、张昕 、于修源 、都荣礼 、鲍威 、祝庆丰 、张宏伟 、黄忠 、王剑 、刘朋朋 、肖亮 、周永章 、何仪 。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GB/T 32151.1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