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4621-2011状态
发布于:2011-06-16
实施于:2011-10-0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4621-2011
全部代替标准:GB 14621-2002
中国标准分类号:Z6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5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归口单位:生态环境部
执行单位: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