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Z/T 195-2007状态
发布于:2007-08-13
实施于:2008-2-1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T 195-2007
英文名称:The usage criterion of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against occupational diseases in the organic slovents workplace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等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维护的要求与方法,并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及培训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仅存在有机溶剂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不适用于同时存在其他有害气体和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