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3960.11-2000状态
发布于:2000-10-17
实施于:2001-07-01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型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3960.11-2000
英文名称:Safety of transportable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utting-off grinders
代替标准:GB 14807-1993 电动型材切割机的安全要求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起草人:刘江朱建平
国家标准《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型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是可移式电动工具安全标准的第二部分,必须与GB13960-1992《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一起使用。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以直径不大于406MM的平形砂轮切割金属的型材切割机,其额定线速度不大于8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