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6895.31-2008状态
发布于:2008-12-15
实施于:2010-02-01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6895.31-2008
英文名称: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s - Part 7-717: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installations or locations - Mobile or transportable units
代替标准:由GB 16895.31-2008转化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起草人:冯宗恒、韩占强
GB(/T)16895的本部分规定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在本部分中术语“单元”一词是指一台车辆和/或移动式的或可搬运的结构,在其中装有整套或部分电气装置。这些单元是:——移动型的,例如车辆(自身驱动的或被拖曳的);——或可搬运型的,例如安置在底座上的箱体。其应用举例,如广播车、医疗服务车、广告宣传车、消防车、工程车等。两个或其以上的单元在电气上可以连接在一起。这些要求不适用于:——码头和游艇;——GB5226.1中的移动机械;——房车;——电动车辆的牵引设备。第7部分的其他部分的附加要求,例如对淋浴间、医疗场所等的附加要求,如果适用也应考虑用于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