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8068.4-2012状态
发布于:2012-06-29
实施于:2012-08-0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4部分:石墨碳素制品业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8068.4-2012
英文名称:health protection zone for non-metallic mineral products industry - part 4:graphite and charcoal industry
代替标准:替代GB 18073-2000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本部分规定了石墨电极制造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部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石墨电极制造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其他石墨碳素制品生产企业和现有石墨电极制造企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