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Z 113-2006状态
发布于:2006-11-03
实施于:2007-04-01
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 113-2006
英文名称:guidelines on intervention and medical management in the nuclear and radiological accident
本标准规定了核和放射事故时,对工作人员应急照射的剂量控制、公众采取应急防护对策的干预及干预水平、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以及重建正常工作秩序的防护原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与放射事故时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以及从事干预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防护。本标准不适用于非电离辐射(如微波、紫外线、可见光及红外线等)对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