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Z 2.2-2007状态
发布于:2007-04-12
实施于:2007-11-0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 2.2-2007
英文名称: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part2:physical agents
代替标准: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起草人:苏志、李涛、杨磊、王生、张敏、吕伯钦等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本部分适用于存在或产生物理因素的各类工作场所。适用于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劳动条件、劳动者接触物理因素的程度、生产装置泄露、防护措施效果的监测、评价、管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本部分不适用于非职业性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