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Z 68-2008状态
发布于:2008-06-06
实施于:2008-12-01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 68-2008
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benzene poisoning
代替标准:替代GBZ 68-2002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等
起草人:邹和建、吕玲、万伟国、黄简抒、倪为民、孙道远等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准则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引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接触含苯的工业用甲苯、二甲苯等化学物所引起的苯中毒可采用本标准。在非职业活动中接触苯及含苯化学物质所引起的苯中毒的诊断,可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