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Z 97-2002状态
发布于:2002-04-08
实施于:2002-06-01
放射性肿瘤判断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 97-2002
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ia for radiogenic neoplasms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起草人:孙视世荃、尤占云、王继先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肿瘤的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放射性肿瘤是指接受电离辐射照射后发生的与所受该照射具有一定程度病因学联系的恶性肿瘤。本标准适用于对职业性照射后发生的肿瘤进行病因学诊断,非职业原因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判断。自愿接受医疗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不属于本标准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