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50457-2019状态
发布时间:none
实施时间:none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基本信息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design of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lean room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文件格式:PDF
起草单位: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生物制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的生产和质量检验设施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的监管规定。
其中,第3.2.1、3.2.2、5.1.6、5.1.7、5.1.8、5.1.11、6.4.1、6.4.2、6.4.3、6.4.4、6.4.5、6.4.6、7.2.12、8.2.1、9.2.4、9.2.7、9.2.8、9.2.12、9.2.18、9.6.1、9.6.2、11.2.8、11.3.4、11.3.7、11.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