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44/ 765-2010状态
发布于:2010-06-09
实施于:2010-11-01
状态:有更新版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DB44/ 765-2010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批准发布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容量的用于生活和生产的燃煤、燃油、燃气热水锅炉、蒸汽锅炉和热载体炉, 除煤粉发电锅炉外的单台出力不大于45.5MW(65t/h)的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的发电锅炉。 本标准按时间段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 度限值。适用于现有锅炉的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及其建成后的排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