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4403/T 473-2024状态
发布于:2024-07-11
实施于:2024-08-01
市政排水厂站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DB4403/T 473—2024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技术归口: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批准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部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标准类别:管理标准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取得批复或未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市政排水厂站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恶臭污染物排放管理,已建、在建市政排水厂站按照已批复(含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起草单位: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黄文章、王未君、王维康、曹岳、钟颖、余江宇、何艺、汪义强、吕伟、李晓如、王丹、汤玥。
市政排水厂站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03/T 47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