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46/ 622-2024状态
发布于:2024-07-16
实施于:2025-02-01
现行(非实时更新,以官方为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DB46/ 622-2024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技术归口: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批准发布部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部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管理标准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以燃煤、燃油、燃气以及生物质为燃料的非发电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层燃炉、抛煤机炉。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等的锅炉,参照本文件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醇基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文件中燃油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燃用沼气锅炉、燃气直燃机可参照本文件中燃气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本文件适用于在用锅炉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崔文龙、张杰、张春燕、申思、马蕊、张燕、李泓、郭呈宇、崔光辉、甘露、高凡。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6/ 62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