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35/T 963-2009状态
发布于:2009-11-06
实施于:2009-12-10
现行(非实时更新,以官方为准)
61W~200W 普通照明用分体式荧光灯及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5/T 963-2009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K 71
国际标准分类号:29.140.30
技术归口:福建省信息化局
批准发布部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部门: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制造业
标准类别:产品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61W~200W普通照明用分体式荧光灯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说明。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标称功率61W~200W,以镇流器与一只或几只相匹配的灯管,通过导线或接插件连接的普通照明用分体式荧光灯。
起草单位:龙岩市易佰特节能照明有限公司、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龙岩学院、福建省中心检验所、福建省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永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吴桔生、王树佩、任志山、谢林木、傅剑锋、黄大权、蓝东兆、蓝启昌、颜台永、陈光华。
61W~200W 普通照明用分体式荧光灯及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 (DB35/T 96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