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规范网标准地方标准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辨识 (DB12/ 382-2008)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辨识 (DB12/ 382-2008)

暂无资源
免费下载 DB12/ 382-2008

标准号DB12/ 382-2008状态

发布于:2008-06-25

实施于:2008-10-01

状态:废止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辨识

标准号:DB12/ 382-2008

中国标准分类号:C7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批准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杨振林、王泽军、牛卫飞、刘宏臣、孙书成、刘芳亭、金功成、王建昌、辛志学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的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特种设备: a) 未取得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 b) 国家已经明确要求进行监督检验但未进行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 c) 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不合格,或者根据检验结论不能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 d) 改造、维修过程中的特种设备; e) 已经报停的特种设备; f) 单个使用的气瓶。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