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规范网标准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单位 (DB31/T 329.3-201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单位 (DB31/T 329.3-2015)

暂无资源
免费下载 DB31/T 329.3-2015

标准号DB31/T 329.3-2015状态

发布于:2015-04-24

实施于:2015-08-01

状态:现行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单位

标准号:DB31/T 329.3-2015

中国标准分类号:A9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批准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陶焱升、周迅、顾忠平、刘晓新、陶黎明、陈维、沈晔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金融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检验、验收、维护,是本市金融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评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银行、邮政储蓄、证券、保险、信托、小额贷款、财务公司等金融单位的营业(办公)场所、集中式数据中心、保管箱库、自助服务设备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金融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按照本标准执行。金融外包服务单位、外币兑换点、典当行、拍卖行参照本标准执行。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