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44/T 2135-2018状态
发布于:2018-09-30
实施于:2018-10-30
状态:现行
政务公开 公众意见处置基本信息
标准号:DB44/T 2135-2018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A 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20
技术归口: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批准发布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标准类别: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公众意见处置的基本原则、意见收集范围、收集渠道、处置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对公众关于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的处置。 其他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参照使用。